校长找学生遭打 网吧经营许可证被吊销

 得知有学生到网吧上网,校长和教师一同前往寻找,网吧老板见财源被断,竟推搡校长致其受伤。随后,网吧老板被治安拘留,其网吧经营许可证被吊销。记者昨日获悉,尽管该网吧老板通过行政和司法途径“讨说法”,可最终仍以失败告终。

    阻止学生上网校长遭打

  2004年12月的一个周三,武隆县某中学4名学生(其中3名为未成年人)到刘某的网吧上网。下午1时许,该中学校长牟某得知本校有学生到网吧,立即和一名教师一起到网吧找学生,被刘某拒之门外。

  正在这时,牟校长见该校几名学生进出网吧,遂趁刘某不备,悄悄进入网吧,到楼上寻找,并拉住一名正在上网的学生,要求其回学校。刘某见状很是生气,认为牟校长断了他的财路,便用力将牟往楼下推,牟校长被推倒在地,手臂、胳膊等多处被摔伤,与此同时,刘还大声叫正在上网的学生快跑。接纳未成年人网吧“下课”

  事后,武隆县公安局对刘某作出了治安拘留9日的行政处罚。该中学还就此事分别向武隆县教委、县政府作了汇报。2005年元月,武隆县文体局(今年2月改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)认定刘某违反了国务院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的有关规定,作出了吊销其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决定。

  刘不服,向重庆市文化局、市广播电视局申请行政复议。今年5月,刘某盼到的是一份“维持”原决定的行政复议。

  网吧老板告状两输官司

  2005年6月,刘某将武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诉至法院,要求其撤销“吊销许可证”决定。

  武隆县法院审理后认为,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,网吧接纳未成年人,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,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。刘某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进入网吧,其行为已违法,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行政处罚是正确的,遂作出维持该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。

  宣判后,刘某提起上诉。市三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